商务部等5部门调整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目录
11月10日,商务部 、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 ,对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》及《特定国家(地区)目录》进行调整 。此次调整将美国、墨西哥 、加拿大增列入《特定国家(地区)目录》,并针对这三个国家单独增列了13种易制毒化学品。
根据公告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向美国、墨西哥、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企业 ,必须按照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》申请许可。而向其他国家(地区)出口则无需申请许可。
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,确保相关化学品的出口活动符合国际法规和国内管理要求 。
国家/地区 新增易制毒化学品种类 出口要求 美国 13种 需申请许可 墨西哥 13种 需申请许可 加拿大 13种 需申请许可 其他国家/地区 不适用 无需申请许可


